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垢九 发表于 2008-5-25 20:42

辽宁女张雅道歉了?

据最新消息:张雅已浪子回头,在汶川大地震纪念馆道歉,向遇难者点烛,我们进一步期待她的消息。。。   
[url=http://www.lifeall.com/dz/wenchuan/main.aspx][color=#261cdc]http://www.lifeall.com/dz/wenchuan/main.aspx[/color][/url]   
苏家屯派出所消息:张雅被抓后,派出所电话已成热线。据说她的哥哥还要带她去四川看看!这次真的是丢死人了!

最新报道关于“辽宁骂人女”事件快报
  真名:高千惠
  出生日: 87年
  地址:辽宁沈阳皇姑区人
  家庭成员:父母离异
  工作地点:三和百货(才上3天班)
  职位:售货员
  视频发布原因:因为游戏网站被关,比较生气。自己录制了一段放到5566网站。
  录制人员:自己录的,自己放到网上的
  事发地点:辽宁沈阳苏家屯区网吧。  

苗妹欧桑 发表于 2008-5-25 20:47

哎-----------悲哀啊!!!其实她是少部分人的代表

蒙伍 发表于 2008-5-25 20:52

让大地去原谅她吧

jinghe 发表于 2008-5-25 21:33

不知苦与痛的年轻一代

被遗忘的角落 发表于 2008-5-25 22:31

傻蛋\无知一个,可怜她做甚?

阳春之子 发表于 2008-5-25 22:48

等她自己去灾区道歉,不然,简直不懂人间疾苦

川苗之子 发表于 2008-5-25 22:58

"据说她的哥哥还要带她去四川看看!"

灾区的人民的阵痛还没有消失,心还在滴血,她要真来了,灾区人民能否原谅还很难说!

一曲山歌 发表于 2008-5-25 23:01

小P孩一个,就看在他哥的份上,给她一次改正的机会吧

苗族风 发表于 2008-5-26 00:39

到底是张雅还是高千慧,我越来越糊涂了。

苗族风 发表于 2008-5-26 00:46

不能接受他的道歉!!!
我在别的网站看到女子父亲的道歉,看到女子她自己的道歉。
第一个感觉就是,可能是网友瞎编的。
第二个感觉,道歉信中说是女子和他的家人是受害者,说什么叫大家不要再伤害她家了,他家精神要崩溃了。
哈哈,太可笑了,自家干了坏事还怪别人。

苗族风 发表于 2008-5-26 00:52

做错了事,难道道歉就可以了吗?道歉了,错误就不存在了吗?错误就变成正确了吗?——不可能啊。
我看到另外的一些事件(不是说这件事啊),网友要求当事者收回他的语言。
哈哈,话说出来了还能收得回去吗?这是不可能的事啊。
举例,我骂“你是笨猪”,结果过了一会儿,我说我要收回我刚才的话,改为“你不是笨猪。”
就是这么个意思而已。

苗族风 发表于 2008-5-26 01:55

有一类话可以收得回来:
领导说:“我要减某某人的工资。”过了几天,他又说:“我收回我的话,不减工资了。”
有一类话根本就收不回来:
一个地下党员被敌人抓去了,当了叛徒,供出了组织秘密,敌人根据叛徒提供的名单,逮捕和杀害了一批地下党员。后来,这个叛徒说:“我要收回我所说过的话,过去我提供的那些名单不算数。”

xiongdi 发表于 2008-5-26 08:18

人家说几句话都要抓进派出所啊???什么年代啊?该女子说话不恰当,大家可以道德谴责,但是动用敬察的抓她,已经非常违背自由民注了。

xiongdi 发表于 2008-5-26 08:27

如果中国都是这样子违反人权,没有一点人权的观念。试想想,如果一个女子在网络上大骂某某县的官员是大贪官,这个女子将是何下场????结局不用想都知道,抓进派出所,然后毒打一顿,然后判刑----------难道说他是贪官,他真是贪官吗,我说你是笨蛋,难道你真是笨蛋,我说你是猪,难道你真是一只猪?呵呵,照此下去,以后中国人有谁还敢讲话,有谁还敢开玩笑啊??
      我  感觉,对于此女子,大不必动用敬察,大家可以道德谴责,但是别滥用权力。只有每个人都遵守法律,才不会导致侵犯人权的事情发生。
      中国人的人权观念太弱,需要加强,尤其是ZF的人权观念。

[[i] 本帖最后由 xiongdi 于 2008-5-26 08:29 编辑 [/i]]

xiongdi 发表于 2008-5-26 08:31

*** 该帖被屏蔽 ***

xiongdi 发表于 2008-5-26 08:32

*** 该帖被屏蔽 ***

被遗忘的角落 发表于 2008-5-26 09:14

楼上说的关于人权问题也是有道理,但要看什么时候该骂\合不合骂呀,,关闭游戏三天全国都认为应该的,就算不关闭多半人都会自己不去玩了的,就她显得极端,就算不犯法,但也违背了中国的伦理道德,像这类人如果只是轻轻带过,难以说服天下民众啊,

xiongdi 发表于 2008-5-26 09:51

法制国家是以法作为国家之根本,管你民不民愤,民愤也要遵守国家法律,难道你民愤,你就可以到处烧抢,就以是民愤,所以可以原谅吗?
     中国人都讨厌ZF的腐败与霸道,殊不知是百姓的法制与人权观念太淡薄,导致各种乱象丛生。

苗族风 发表于 2008-5-26 10:04

关于公安把她逮捕,我也觉得缺乏依据,虽然她骂灾区人民与骂贪官不同。

xiongdi 发表于 2008-5-26 10:08

“祸从口出”这个词应该是用在封建社会,不能用在现代社会,现在社会是“祸从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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