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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正确处理民族问题 促进兴文和谐发展》

论文《正确处理民族问题 促进兴文和谐发展》

正确处理民族问题
促进兴文和谐发展





自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来,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就成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和谐社会”也就成了全社会最为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我国作为一个拥有56个民族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关系和民族问题始终是过去革命和当今建设的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民族团结、民族和谐更是社会和谐的组成部分和基础。没有民族的团结,就不可能有国家的安宁和社会的和谐。上世纪末苏联的解体和东欧的剧变为我们正确处理和关注民族问题提供了经验教训、敲响了警钟。兴文作为川南一个多民族杂居的贫困山区县,全县人口43万多人,其中有苗族乡5个,少数民族有12个,共4万多人,占全县总人口的7%以上,其中苗族人口最多,从全省来看,兴文苗族人口和苗族乡名列第一位,而且少数民族都居住在海拔800米以上的高寒山区,居住在700米以下的只占10%,这些地区由于历史及地理条件所限,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方面发展都相对落后。可以说,兴文的贫穷主要是少数民族或苗族的贫穷,因此在这样一个多民族杂居的山区县,要想获得长足的发展,实现社会的和谐,要想以少数民族文化作为特色去打造世界品牌,必须正确处理好少数民族问题。
一、民族问题与社会和谐
江**同志曾指出:“民族问题是关系我们的国家统一,社会稳定、边防巩固、建设成功的大问题。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对其正确处理是一个带根本性的问题,加强民族团结将是一个需要长期努力的重要任务。”从目前的客观现实来看,少数民族地区与汉族地区相比,存在着许多极不和谐的现象,如少数民族人口相对比汉族少,但居住面积大,可谓幅原辽阔、资源丰富,但科技文化发展和其他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却十分落后,人力资源、财力资源十分缺乏。因此,可以说,正确处理民族关系和民族问题,实现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是社会和谐的基础。社会是由人组成的,人又是分属于不同民族的,如果搞不好民族团结,就不能有国家的安宁和社会的和谐,做好民族工作,正确处理民族关系,增强民族间的团结,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具体体现在:
1、正确处理民族问题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认识和谐,首先要认识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前提是协调矛盾,而不是否定矛盾。妥善处理各类矛盾,正确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在中外社会主义国家都有经验教训值得吸取。前苏联斯大林时期不能正确区别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错误地将民族矛盾视为敌我矛盾,把阶级斗争扩大化,这是苏联后来解体的一个深层原因,而民族矛盾又是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组成部分,采取正确、妥善的方式化解民族矛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和必然要求。
2、切实解决少数民族的发展问题,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全面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社会的小康”,同样道理,没有少数民族的小康,也就没有全社会的小康。兴文作为一个拥有十几个民族,近4万人的少数民族大县,少数民族居住面约占全县总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要实现全面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缩小少数民族地区与汉族地区的差距。
3、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各项政治民注权,确保少数民族平等发展,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一种合作和宽容的社会、诚信的社会,更是一种公平正义的社会。社会公平与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所谓社会公平,就是社会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的合理而平等的分配,它意味着权利的平等、分配的平等、机会的均等和司法的公正。这样的社会公平是衡量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尺度,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深厚基础。因此,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从法律上、制度上和实际上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使各少数民族能获得与汉族公平的、同等的发展,使他们真正获得权利的平等、分配的平等和社会的均等,这样才能切实打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坚实基础。
4、正确处理民族问题,促进各民族间的团结合作,友好相处,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和谐社会,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个人与社会的和谐、民族与民族的和谐、国家与国家的和谐,几个方面缺一不可,否则,就不可能是完整意义上的全面的和谐社会。
三、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努力推进兴文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切实构建和谐兴文
1、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县级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指导,充分认识到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在构建和谐兴文,实现兴文全面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近几年来,在县委、ZF的高度重视下,民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教育和其他各项社会事业有了一定的发展,通过前几年的努力,也培养了一大批少数民族干部和文卫工作者.但是不可否认,在部分领导干部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将重视民族工作停留于口头进而形成民族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不良现象,因此,本人认为,必须将民族工作摆上县委、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具体体现在实际中就是要尊重、相信、重用少数民族干部,实实在在的为少数民族办实事、解难题。
2、加快少数民族地方,特别是五个少数苗族乡的经济发展,切实打牢构建和谐兴文的物质基础

当前我国的民族问题最根本的是集中反映在经济文化发展上。民族地区各族人民是否安居乐业、是否安定团结,都取决于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民族地区的经济必须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发展,必须追赶、必须跨越。发展经济、改善生活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当前最迫切的愿望,也是党的民族政策的本质要求。从目前来看,我县少数民族聚居的几个乡镇,除仙峰乡以外,其他几个乡的经济发展相对都比较落后,据统计,麒麟、大河、沙坝、毓秀四个苗族乡的财政收入均低于全县平均水平,大部分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还处于极端贫困的状态,少数民族住房难,吃饭难,子女上学难,看病难的问题普遍存在。有贫困就不可能有稳定,少数民族地区上述问题如果长期得不到根本性解决,必然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矛盾,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作为地方ZF,必须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民族地区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制定出与其他乡镇不同的区别对待的投入政策,同时,应逐年增加民族工作机动金和民族补助费,努力改善民族工作部门的工作条件,尽力保证办公用房、工作用车和业务经费。必须改变过去那种将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寄托于上级各部门的扶持上的“等、靠、要”的做法,在努力争取上级扶贫支持的同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少数民族地方的经济发展,努力缩小民族乡与其他乡镇间的差距,实现兴文各民族的和谐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兴文打牢物质基础。

3、抓好少数民族教育事业,解决少数民族子女上学难问题,提高少数民族青少年的文化水平,为少数民族地方发展提供智力支持。近年来,在县委、ZF及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注、支持下,兴文县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早在1985年在县城就创办了一所民族中学,同时,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在各乡镇也创办了“希望小学”。特别是民族中学,从创办到2001年共招民族初中班18个,已毕业的少数民族学生升入高一级学校的有200多人,其中有160余人从宜宾师范和农校毕业,回到教育战线和其他系统工作,壮大了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有的当上了校行政领导、有的担任乡镇干部、还有更多的回到家乡为民族地区的发展起着生力军作用。
但是,近年来在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心目中,对少数民族教育问题有所放松,重视不够,具体体现在:一是没有从实际出发,在各个少数民族乡的中心校专门设立少数民族班;二是原来唯一的一所民族中学目前不但没有继续开办少数民族班,甚至连学校也改头换面成了职教中心,搬迁到了县城郊外。另外,由于少数民族学生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加上升学、就业、招生并轨压力,过去一渡形成的“升学跳农门”受到市场竞争的冲击,由此产生了新的“读书无用论”。为此,本人认为,要落实少数民族教育工作,为构建和谐兴文提供人才资源,必须立足于现实,狠抓落实,具体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建议在县城重新创办一所专门的民族中学,招收少数民族初、高中生,同时,在五个苗族乡的中心校招收专门的少数民族初中班,配备高素质的教育和管理人员,并统一实行学生寄宿制,同时,通过多渠道帮助解决所需的教学设备、设施,对少数民族特困学生减免其书学费,并对其住校生活费等给予一定的补贴,确保少数民族子女能够享受义务教育,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子女上学难的问题。
(2)大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少数民族学生的入学率和巩固率
要在全社会、尤其是少数民族群众中,加大教育法规,特别是《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少数民族群众明白送子女上学是自己应尽的义务,消除“读书无用”的观念和“男尊女卑”的旧思想,增强“扶贫先扶智,治穷先治愚”的忧患意识,促使少数民族群众积极送子女入学,全面普及少数民族基础教育,杜绝新文盲的产生。
4、推进少数民族民俗、文化的改革和发展,为构建和谐兴文,打造“世界品牌”增加独特的文化内涵
民族文化体现着民族的心理,具有很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中国之大,不仅在于地域辽阔、人口众多,还在于多元一体的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各民族文化的共同繁荣,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努力形成各民族文化相互影响、相互补充、共存共荣的生动局面。
当前,要构建和谐兴文,充分发挥地方民族文化在打造“世界品牌”中的特色作用,必须充分尊重少数民族、尊重少数民族文化,正确认识民族文化。就兴文而言,推进少数民族文化发展主要是苗族文化和族文化的挖掘、改革和发展,不能仅仅将僰苗文化作为旅游发展的一块招牌而实际上却有名无实。
5、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为构建和谐兴文提供坚强的干部保障
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和谐兴文,离不开少数民族地区的和谐发展,而要解决民族地区的根本问题,又离不开少数民族干部的支撑,加强各民族的团结,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方的加快发展,笔者认为,关键是要加大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这是解决民族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早在1996年,兴文县委就制定了《关于抓紧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意见》,并定出了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具体目标,从1997年起到2002年底,全县有280名少数民族干部,占干部总数的4.98%,其中苗族干部276人,行政人员74人,教师系统161人,医疗系统16人,事业单位25人,副科级以上干部35人。但目前少数民族干部的现状,不管是数量、质量,还是结构上均不能适应民族地方事业发展的需要。因此,县委、组织、人事部门要继续把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作为一项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来抓,要努力扩大少数民族干部的数量,大力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素质,注重改善少数民族干部的结构,特别要更加重视在实践中培养使用,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重用少数民族干部,把具备相应能力的少数民族干部放到重要的领导岗位去培养、锻炼。
6、要抓好少数民族地区的医疗、卫生事业,切实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状况,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看病难的问题。
目前,在较为偏远的少数民族集居的乡、村,医疗、卫生状况十分令人担忧,具体表现为:一是无钱看病;二是医疗条件落后、简陋,一些疾病不能及时医治,往往小病拖成大病,延误最佳医治时机;三是各种传染性疾病,特别是肝炎和肺结核等,尚未得到有效的控制;四是儿童结种率也极低。总之,少数民族地区这种十分落后的医疗、卫生状况,可以说是兴文社会极为不和谐的方面,严重地威胁着人们的健康,阻碍着兴文社会的和谐发展,为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改善少数民族群众医疗卫生条件。一是努力发展地方经济,同时多方筹集资金,开展医疗扶贫,解决少数民族无钱看病的问题;二是县乡财政拨出专项资金,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切实改善民族乡、村的医疗条件,做到小病能就近医治,大病能及时医治;三是继续抓好、抓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治疗和儿童结种工作。
7、做好城市地区散居少数民族的工作也不容忽视。对少数民族干部及其他人员要从思想上给以疏导,工作上给予帮助、协调,生活中给以尊重和理解,特别是对于下岗的少数民族群众更应给予关心、帮助其解决生活问题。
总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各民族共同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社会,作为兴文要构建和谐兴文,打造“世界品牌”也不例外,因此,必须从认识上重视,行动上落实少数民族工作,切实解决少数民族问题,正确处理少数民族关系,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全面、协调、和谐发展,才能实现整个兴文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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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相当合格!好文!学习!
说不定今后我也要写这样的政治文章的。
KEEP MOVING AND CHANGING,
LOOK FORWARD, NEVER GIVE UP!
学习了,写得好,
起来,饥寒交迫的奴隶;起来,全世界受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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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过硬
政治合格
本年度考核成绩:优
在文学森林里,我只是个懵懂的小孩,不停地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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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时空—超越自我———2008我爱您·苗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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